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市政府:延长《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期 >
上海市政府:延长《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效期
上海市政府网站11月22日发布通知,经评估,2018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18〕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最新文章
上海市政府网站11月22日发布通知,经评估,2018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18〕9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