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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签署金融合作协议 :双方将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等领域的合作

来源 不远千里网
2024-07-05 00:52:31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家俊辉  广州报道

5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广州金融局获悉,当天上午,广州-梅州金融合作协议签署活动在梅州市举行。

广州金融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市签署金融合作协议,旨在全面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等发展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广州市、梅州市对口帮扶有关工作部署,以资源共享、合作互助、协同发展为原则,加快推进广州和梅州金融管理体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促进两市金融产业在更高层面、更深领域、更广范围的对接合作,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金融发展新格局,共同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作出新贡献。 

据了解,广州金融局与梅州金融局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推动两市各类金融机构互联互通、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发合作、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共同打造产业共建金融生态圈、加大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合作、联合开展金融投资促进活动、深化金融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八个方面,并约定将建立两市金融部门定期会晤交流机制,研究重大合作事项,协商解决金融交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除了两市金融部门的全面合作,广州分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也分别与梅州市金融工作局、梅州市相关企业签署了有关合作协议,涵盖了融资授信、股权挂牌、碳交易等内容,进一步将两市的金融合作落实落细。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广州金融局局长邱亿通表示,广州与梅州的对口帮扶与深度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携手完成了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并继续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并肩前行。此次金融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两市金融系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精神,和发挥金融作为“突出优势互补、双向拓展,完善动力传导体系”作用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全方位、宽领域、多角度地互相学习借鉴、深化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为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助力全省实现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目标贡献力量。”

梅州市副市长陈伶俐表示,此次协议的签署,给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发展注入了新的金融活水、增生了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希望广州金融系统发挥资源优势、技术创新优势、金融人才优势,推动广州乃至省的各类金融机构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上指导梅州开展相关金融合作,特别是在加快推动梅州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金融创新,推动梅州原中央苏区、粤闽赣苏区省界改革试验区振兴发展,合力打造穗梅绿色金融合作发展的典范。希望梅州各有关单位,主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加强沟通合作,把梅州独特的政策、资源、产业、市场与相关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乡村振兴,助力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更好推动“双区”加快建设。

以下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推动两市各类金融机构互联互通 

鼓励和引导在广州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梅州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和建设后援服务中心,与梅州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开展多领域的战略合作,根据梅州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梅州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广州头部民企入股梅州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推动梅州地方法人机构金融改革创新与壮大发展。

二、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发合作

协调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新三板华南基地、上海保险交易所南方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州交易集团等与梅州深化对接,为梅州提供产业转型升级、创业投资、融资推介、上市培育等全方位资产管理服务。支持梅州建设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鼓励广州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梅州拟上市企业提供专业培训与辅导,并在资本市场机制建设、上市发债融资等方面给予梅州相应的支持与协调。

三、促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广州金融机构与梅州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重大建设项目融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国企改革并购重组、城市更新改造、创新型企业成果转化、生态环境建设、全域旅游、健康医疗、科技创新等方面助力梅州振兴发展。推动广州证券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梅州属地企业、国有企业资产整合,提供配套的资产证券化投融资服务。深化与广州市企业转贷服务中心对接,为梅州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融资服务。支持广州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向梅州市复制推广,鼓励广州金融机构、交易平台复制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服务,帮助梅州抓好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农业特色保险和“互联网金融+三农”等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梅州探索打造农村普惠金融特色服务新模式,为梅州乡村振兴、广州对口帮扶梅州驻镇帮扶工作等提供金融服务。

四、促进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

支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向梅州复制推广,支持梅州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鼓励广州银行机构参与梅州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建设,通过银团贷款、PPP等模式为梅州市绿色金融项目、“光伏小镇”示范项目建设、光伏行业产业链发展、生态农业、环保项目、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提供授信支持。引导广州证券服务机构丰富绿色金融服务手段,支持梅州农村商业银行探索发行绿色债券。推动广州碳排放交易中心在梅州设立运营中心,探索碳汇基金筹集办法和碳汇林建设机制,以及林业碳汇、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创新。加强两地在绿色金融产品方面的开发合作。

五、共同打造产业共建金融生态圈

深化“企业总部在湾区、生产基地在梅州”“研发孵化在湾区、成果转化在梅州”“生产在梅州、消费在湾区”的产业共建模式,积极承接“双区”“两个合作区”技术含量高的产业转移溢出项目,使梅州产业园区成为开放合作、有效对接广州产业、技术、资金、人才、项目和市场的重大平台。鼓励广州金融机构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各区与梅州各县(市、区)工业园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引导广州地区社会资本跟投、跟贷,联合投资,提升梅州园区开发运营能力。

六、加大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合作

广州充分发挥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加强与梅州在发展金融科技和开展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推行金融监管创新等方面的合作。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为梅州构建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供支持与帮助。两市联合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金融诈骗、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帮助金融科技企业缩短创新周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机制,引导两市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共创两市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发展新格局。

七、联合开展金融投资促进活动

两市围绕本地金融产业发展规划与需求,在境内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金融产业推介活动。双方积极为对方在本地举办金融产业投资交流活动提供支持。鼓励广州科技金融路演中心全国联网平台支持梅州组织企业参与相关路演活动,推介梅州企业与广州乃至全国各类投资机构开展对接。积极邀请梅州参加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等在广州举办的各类国际性金融论坛和展会。

八、深化金融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支持和引导两市金融行业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专家学者开展多渠道交流合作,加强金融智力资源共享,促进两市金融学术成果交流、高校学科共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和政产学研基地共建。充分利用梅州苏区资源,加强红色教育合作。支持两市互派金融工作部门优秀年轻干部采取跟班学习和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交流。支持广州金融人才协会等为梅州提供金融课题研究、金融业务培训、金融人才交流、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等服务。共同推进梅州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和政府金融决策咨询专家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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